从张店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该局联合淄博市烟草专卖局、淄博海关等多部门成功联合侦办了“1·25”全省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件。初步查明涉案区域为多省34市,对2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1亿余元。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进行拉网式排查时,发现一个网名为“某全球购”的淘宝店铺,其实际经营地址在淄博。经办案人员实地侦查,确认仓库内存放大量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和IQ0S烟具。
加热不燃烧卷烟是不是烟草呢?张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中队长李世峰介绍,加热不燃烧卷烟是一种新型烟草,这种新型烟草吸食时需要“烟弹”和“烟机”,将“烟弹”插入“烟机”中加热便可。
在我国,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均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在国内销售。
张店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刑侦大队、张店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召开联络会议,对该案线索进行研究。经过初步判断,整个网络涉案金额十分巨大。张店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紧紧围绕单某某的身份信息开展研判,对其活动地点进行分析,充分发挥合力将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抓获。现场缴获万宝路、百乐门、FIIT、HETS、宽窄等5个牌号的加热不燃烧卷烟30余万支(1800余条)、IQ0S烟机170余台。经鉴定,缴获的加热不燃烧卷烟未经销售许可,属于走私物品。
经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单某某发现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或许可以赚钱,于是邀请几个朋友合伙经营,通过微信、QQ等多种途径发展代理、进行推广销售。产品通过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购买,经俄罗斯至黑龙江、韩国至威海等三条走私路线运往国内,再将加热不燃烧卷烟出售给代理,从中赚取差价。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研判和长期经营,相继将王某某、宋某某、姚某某等人抓获,目前单某某等3人被逮捕,姚某某、段某、李某某等10人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