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零售户匆匆来到烟草营销部,说自己存的烟款被银行冻结了,不仅卷烟没法订,钱也取不出来,特来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烟草工作人员立即深入了解原委,终于查明了真相。
原来,该零售户之前与另一个合伙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共同经营了一家超市,不久前因某些原因合伙人撤资退出,而超市没有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和交烟款的银行卡仍借用原合伙人的。然而,后来合伙人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起诉,该零售户将烟款存进了原银行卡,导致资金被冻结。
上述案件给广大零售户敲响了警钟:借证经营是典型的违法经营,并且对实际经营者来说风险巨大。一方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另一方面,转借证双方很容易引起纠纷或矛盾。对于实际经营者来说,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对转出方来说,实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和法律风险很有可能由转出方来承担。
再次提醒:当卷烟实际经营者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不一致时,应及时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重新办理银行结算卡,确保卷烟实际经营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人、银行结算账户持卡人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