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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跨地域携带卷烟制品数量有要求 超过最高限量涉嫌违法

来源: 南都网 时间:2023-06-22 01:48:57 手机版
       春节里各大客运站、火车站可谓客流爆棚,人山人海,无论是游子准备回家与亲人团聚,还是准备外出打工上班的人们无不是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这里就有一个名词需要被提及,那就是春运违禁品,除了易燃、易爆、易腐蚀三类物品之外,还有烟草制品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超过个人限量规定则可能涉嫌违法。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200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具体规定,个人乘坐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可跨地域携带卷烟、烟叶等制品的最高标准为1万支(50条)。如果是自驾车辆、船只运输烟草制品需先依法申办携带证或准运证,亦只能运输最高标准以内的烟草制品。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个人租车、托运烟草制品,如果超过最高限量,同样涉嫌违法。
       特殊情况如下:①各地烟企业务人员跨地域携带业务用烟时,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如果超过该数量亦需办理携带证。
       ②携带证时效一般为十日之内,不过签发机关可根据携带距离远近酌情给予有效时限。
       ③携带证仅限于申办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且仅限于一次性使用。当证货相符时,才能确保运输通畅。
       如果个人携带、运输的烟草制品数量超过了相应的最高限量标准,一经查实视情节将会被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运输卷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