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德满都邮报》报道,尼泊尔地方政府未认真控制和管制烟草制品的消费。
虽然2011年《烟草制品法(管制和监管)》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向卫生和人口部提交关于控制和管制烟草制品所采取措施的年度报告,但迄今为止地方政府从未提交过报告。
卫生和人口部表示,由于地方政府尚未提交报告,因此在制定国家烟草控制战略方面面临困难。
该法禁止在教育机构、图书馆、培训和卫生相关机构、电影院、文化中心、剧院、宗教场所、儿童福利院、老年人隐居处、公园和其他公共场所吸烟,禁止以影响他人的方式在房屋或私人车辆中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