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都实行的是烟草专卖制度,想要经营烟草必须先取得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然而,是不是只要取得了烟草专卖证,就完事大吉了呢?其实并不然,如果零售商户在烟草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可是违法的,不仅会被烟草专卖局罚款,还可能会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因此建议广大零售户,一定要守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转让、出租烟草专卖许可证
市民老张,在得知老王打算“退休”,不再经营烟草后,提出想租老张的烟草专卖零售证用于烟草经营。老王一听,立马就答应了。
但老张才经营了几天,烟草督查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店中,发现老张店中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并不是老张的名字。于是询问老张,烟草证是哪里来的?
老张告诉执法人员,“这个证件是我花钱租的老王的,现在自己有证是合法经营”。
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老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能买卖、租赁、出借的,请您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烟草局办理自己的证件。”
最后老张表示将尽快去烟草局办理自己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解读:《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否则烟草专卖局有权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而且老王“退休”不再经营卷烟,应前往烟草局办理停业、歇业手续。此外如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体变更,需要重新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案例二:邮寄卷烟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
市民李先生前往快递公司,准备给亲朋好友邮寄点香烟。于是咨询快递员能否邮寄卷烟,在得到快递员肯定的答复后,于是将准备邮寄的20条香烟搬上柜台。可是快递员却告诉他,“邮寄这么多不行啊!”李先生就纳闷了,于是质问快递员“为什么刚才说可以邮寄,现在又不行了?”快递员告诉他,这是因为《烟草专卖法》中有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法律解读: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邮电部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两条(400支)为限(两者合寄时亦限两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两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同时邮电、快递部门要加强收寄检视,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