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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烟草零售布局听证会解读:宽进严查减少行政干预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 时间:2023-06-17 02:45:11 手机版

       为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日前,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召开听证会,就《昆明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内容进行听证。

       记者从听证会获悉,新规在放宽烟草零售市场准入标准的同时,也对市场监管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新规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2012年12月28日起实施的《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间距、面积不再做硬性规定)

       本次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极大地放宽了昆明烟草制品零售业市场准入条件,打破了以店间距、经营面积、资金等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的行政许可模式,取消对经营场所的要求,规定除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外,一律准予许可。

      在2012年底开始实施的《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实施方案》,其明确要求资金(3万元)、店间距80米、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而后两项已成为限制申请人进入卷烟零售的两个“高门槛”。

      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标准,还体现在审批模式和许可证办理依据两方面,改变此前“按月度集中审批”为“随时受理申请、随时开展审批”。

      同时,以“负面清单”作为设定许可证办理的主要依据,对涉及禁止性条件的内容,均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为依据,不擅自设定条件、不提高标准要求。

      此外,新规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范围”这一具有法定依据,但需要通过听证程序来确定其合理性的内容,采取了有区别的处理,即一般情况下为100米,乡镇及以下为50米。

      经营模式渠道受限(禁止用网络、自动售货机售烟)

      放宽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准入条件,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事实上,新规设置采用了“宽进严管”的原则。《规定》中明确提出,有6种申请主体资格、4类经营场所、2类经营模式、7类特殊区域均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比如,在特殊区域、场所管理方面,《规定》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其出入口100米范围内,农村乡镇及乡镇以下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其出入口50米范围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在经营模式限制方面,由于线上经营烟草制品是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中严厉禁止的,因此《规定》中还明确,利用自动售货机(柜)经营及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烟草制品的,不予设置零售点。也就是说,通过这两种形式销售卷烟的,将无法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此外对于仅在线上宣传而在线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的做法,目前也并未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