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政策,所以从事烟草销售、运输的零售商户或组织,需先在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运输证等证件,才能从事烟草经营活动,否则就涉及非法经营,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会有部分零售商户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就是不想再从事烟草经营了,可以将自己的烟草证转让给亲戚朋友使用吗?
其实之前就曾有过夫妻俩离婚私自将烟草证转让,以及经营者因出门打工将烟草证转让而被追责的新闻报道,这种情况在永康烟草市场时有出现,造成了卷烟市场混乱的情况。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对于非法转让烟草证的持证人,发证机关可责令其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甚至取消烟草专卖资格。
综上烟草证是不能私下里买卖、出租以及转让的,即使是亲戚朋友间也不行。如果确实是存在经营者变更的情况,可向当地烟草局申请烟草证申请将原有烟草证注销,重新办理烟草证。不过由于各个地区对于烟草零售点合理化布局标准上的差异,能不能成功办理下来就不好说了。这些最好到当地烟草局进行咨询,如果条件符合的话,则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便尽快能获得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