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连续努力,来宾市公安局来华分局与来宾市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案件——“7·31” 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成品卷烟和烟丝等涉案总价值为2000余万元。
在来宾华侨投资区有这么一个门窗厂,白天的时候十分安静平和,看起来和一般的门窗厂没有什么区别,可一到晚上,就有很多人进进出出,车来车往,异常的热闹。是什么事情让这些工人加班加点?而且还如此隐秘呢?
白天安静平和的门窗厂,晚上却热闹无比,再加上厂房门口始终是关闭状态,无法看到里面的情况,种种行为都透露着不同寻常的迹象。根据群众举报的情况,执法人员经过3天的暗中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这里极有可能就是一个非法卷烟的生产窝点。这帮团伙有专业的设备,掌握专业技术,生产出来的假烟也几乎是可以以假乱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便是香烟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制造假烟怎么判刑 制造假烟判刑标准介绍的相关内容,大家看完之后是不是对于假烟判刑的相关信息更加了解呢,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点击:真假烟丝有什么不同 假烟烟丝制作过程揭秘